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坚决守住富裕这块净土,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生产生活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.恢复县域内家政服务、餐饮堂食、车票代售点、便民服务部、机动车检测线的正常经营及运行。其中,餐饮堂食由行业主管部门作出具体规定。
2.恢复县城铁西、九个乡镇的出租车、宾馆旅店、快递、服装鞋帽、大型商场(站前市场)、家电商场、建筑装饰、书店、饰品、眼镜、照相馆、图文社、复印社、化妆品、灯具、广告图文设计、金店、开锁修锁、宠物店、宠物医院、鲜花礼品、房屋销售、中介咨询处、房屋测绘、旧货市场的正常经营及运行。
3.重点人群管理、交通管制等事宜按照《关于低风险县(市)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》(齐疫指发﹝2020﹞3 号)执行。前期公告中有不同规定的,以此公告规定为准,本公告自2020 年 3 月 15 日 8 时实行。
附件:疫情防控期间餐饮业恢复经营工作规范
富裕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
2020 年 3 月 14 日
附件:
疫情防控期间餐饮业恢复经营工作规范
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,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,保证餐饮业恢复经营过程中人员管理、消毒、防护等相关工作落实到位,特制定本规范。
一、加强宣传引导
餐饮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,应在门口处张贴温馨提示,提醒就餐人员入内必须佩戴口罩、测量体温、扫描“龙江健康码”;要求就餐人员进店后,除就餐外,全程佩戴口罩,并至少有一名就餐人员登记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,建立可追溯制度。
二、恢复经营条件
1.恢复经营的餐饮单位,需开展经营场所“搬家式”大扫除,对经营场所、设备设施、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。
2.需备好测温仪、口罩和消毒液等防疫物资。
三、从业人员管理
1.严格做好从业人员排查,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。必须戴口罩、测体温、扫“龙江健康码”后上岗,从业人员每天必须做好上、下班前两次测温,体温异常者不得上岗,并做好记录。
2.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、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、餐前便后、接触废弃物后,应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。
3.从业人员工作服要定期更换,煮沸 30 分钟进行消毒。
四、就餐人员管理
1.必须佩戴口罩、测体温、扫描“龙江健康码”方可进店,体温异常、不带口罩、未扫“龙江健康码”者禁止入店。
2.人与人之间距离 1.5 米以上;方桌错位相坐,圆桌隔位就坐;实行分餐(一菜多份),火锅类单人单锅,就餐时间控制在45 分钟以内。
3.结账时优先使用手机扫码支付。
五、营业场所管理
1.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餐桌总量的 50%,餐桌间距不小于 1.5 米,每个包间只开一桌。
2.经营场所每天消毒至少两次,做好记录;每桌顾客用餐后,应立即对相关桌椅进行消毒;洗手设施、收银台配备速干手消毒剂;卫生间配备消毒用品并及时清洁。
3.室内每天不少于两次通风,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。
六、落实责任
疫情防控期间,餐饮经营者为防疫工作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,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的相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,禁止非法食用、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,严禁现场圈养、宰杀、制售活禽,由市场监管所对经营者实行属地化管理。
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行,并由富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,如有变化另行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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